第(2/3)页 时易没办法深究傅臻为什么不去查字典,而半夜三更去姑姑房间……沈星瑜说是他就信吧。 此刻沈星瑜就坐在他身边。 手里端着杯牛油果酸奶奶昔,含笑看着远处的顾瑾——她公司最赚钱的男歌手。 自从三年前,她把顾瑾带去夜店唱跳之后,命运的齿轮就开始转动了。 三年过去,他的个头又蹿了不少,阳光活力的少年感却没少分毫。 如今他染了一头雾霾蓝的头发,十分显白,脖子上系的那根带着短链条的皮圈,有个专业名词叫choker。 他角角落落,都是富婆姐姐们喜欢的模样。 他马上要在南洋一个国家开演唱会,就来这边练习歌舞,此刻正在和伴舞的几个男生沟通。 说着说着,也不知道怎么打起来了。 一个个摔进泳池里,然后掀衣服擦水露腹肌…… 沈星瑜笑着感慨:“年轻小男生就是有活力,一天到晚浑身使不完的牛劲。” 说完猛地想到,身边还坐着个不小的。 她又望向时易,立马端水:“但你这种情绪稳定的成熟男人,才是我们女人最想谈的。” 时易头都没抬:“嗯嗯嗯,是是是。” 三年了,沈星瑜的脾性他摸得清清楚楚。 她嘴里没一句实话,标点符号都是假的。 每一个字,都是为了哄男人帮她赚钱。 沈星瑜喝了一口酸奶,又低头看了看牌子:“这个很好喝,你帮我投资它,我要这家店三年内开满全世界,喜马拉雅山顶都能喝到。” “……”时易抬起头,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她。 沈星瑜问:“办不到?” 时易脑子里有无数劝她放弃这个项目的想法。 但最终还是一个都没说。 “办得到。” 纵着她吧。 她的心千疮百孔,纵着她怎么了。 沈星瑜立马就直白坦率诚恳地夸他:“我就知道你办得到,你最厉害了。” 时易还是没什么表情,只是微微弯起的眼角,暴露了他真实的开心。 把她当喜欢的女人,那他只能做个伤心男人。 但把她当老板,那自己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打工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