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置换抵押-《重生之弄潮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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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你们威灵市的企业出面担保?”
    兰耀明闻言,陷入了沉思。
    这在他的商业生涯中,还是第一次遇到的情况呢。
    一个企业,给一个个体户做担保。
    一旦个体户不还钱呢?
    这个企业会承担连带责任,用他们的资产来做偿还吗?
    显然,这个问题是困难重重的!
    一旦对方毁约,那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可是……
    不这样做?
    那这场买卖一眼看去,就得彻底泡汤啊!
    左右为难,该怎么办?
    兰耀明此时,已经完完全全的六神无主了。
    他想啊,他迫切的想要把这笔买卖谈成。
    因为,首先不管如何他都会到手三十万!
    这笔钱,已经能支撑他的厂子正常运转了。
    而吴涯也说了。
    二十天后,在给他支付三十万!
    这就等于一月之内,他几乎回收了成本。
    从面上来看,是可以干的!
    “你们的企业是什么性质?国营还是集体?他们的担保底线在哪里,是资产抵押还是信誉担保?”
    最终,兰耀明还是回问了几个问题。
    相比之下,由企业为吴涯做担保。
    那风险系数,自然还是小了许多的。
    毕竟个人灵活。
    一旦他的生意不好,最后掉头跑路了。
    自己找谁去?
    而相对于有个企业作为担保,那即便陷入了一场官司,也总比找不见人要强得多了吧?
    但是,他也得知道这个企业是什么性质的?
    如果是国营的,那吴涯的目的,可就不太单纯了!
    因为国营企业,是国家的资产。
    怎么可能会给个人担保?
    于法不通!
    若是集体企业的话,到是可信度高了!
    因为集体企业灵活,一般都是负责人说了算。
    但也存在问题。
    那就是,他们担保的底线在哪里?
    是剩余尾款全部担保,还是只担保一部分?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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