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湘阳路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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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啊,她挺漂亮的,我很喜欢她,怎么了,她出事了吗?”胖女孩突然紧张了一下。

    “对,她有事,她已经被你骚扰到无法正常生活了。我们就是过来传唤你去派出所解决这个问题的,她在半个小时前已经报警了。”

    蒋向阳千算万算都没算到“四阿哥”是个女孩子!

    而且还是一个身高一米七,目测体重一百八的22岁女孩子!!

    简直比王明男扮女装那事还离谱!!!

    王明至少是图财,她到底图个啥呀?

    王大力见她站着不动,便开口道:“走吧,跟我们去一趟派出所把事情说清楚。”

    胖女孩往后退了一步:“警官,我没犯法啊,为啥要跟你们去派出所。我不去。”

    “你在网上骚扰她人不成,又到处造谣辱骂中伤她人,已经构成违法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若通过信息网络实施造谣、诽谤行为,且情节严重,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蒋向阳又是一通流利的普法,听得胖女孩一愣一愣的,直接不知所措的站在门口望着他们两人发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明白吗?”

    蒋向阳语气严厉地继续说道:“你还是跟我们去一趟派出所,当着陶女士的面把事情说清楚为好。”

    王大力则在一旁接着敲打道:“如果拒捕,我们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带你去派出所,到时候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警官,我并不想这样做,是她在勾引我犯罪……”

    胖女孩一听要坐好几年的大牢,回过神后,连双腿都被吓软了。

    王大力无语:“她怎么勾引你了?妹子,我建议你还是去派出所和她当面沟通比较好,和我们说没有用,毕竟我不认识你们,也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过什么,只有你们面对面才能更好地化解这场矛盾。”

    “我,我真的不知道她会报警,她真的太狠心了,这个女人太坏了,我必须要去当面揭穿她的真面目,以免其他人上当受骗。”

    胖女孩变脸就跟变天一样,上一秒还在装无辜,下一秒就咬牙切齿地要去派出所和陶女士对质。

    蒋向阳二人把胖女孩带回所里后,便让陶女士赶紧过来派出所一趟。

    十五分钟后。

    报警人陶女士又在女同事的陪伴下,再次来到湘阳路派出所。

    调解室。

    蒋向阳问道:“你们认识吗?”

    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完全不认识的话,单从陶女士提供的证据来看,大概率是胖女孩的问题。

    认识,那就说明陶女士也有可能隐瞒了一些事实。

    陶女士不假思索地回答:“不认识。”

    “认识。”胖女孩咋气呼呼地瞪着她道。

    两人坐在桌子对面,明显有种剑拔弩张的感觉。

    “到底认不认识?”蒋向阳重复道。

    装傻充愣,装作陌生人的嫌疑犯也有,不过都经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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