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那位老师把刘琅的提议告诉了门外一名巡视人员,那人点了点头马上离开,也就十分钟之后他就再次回来,身后跟着另外两名老师,其中一位还拿着一个密封的档案盒。 “刘琅同学,学校同意你的提议,这是第二科考试,希望你能获得好的成绩!” 一位老师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档案盒上的封条撕开,拿出里面一张考卷递给刘琅。 “谢谢,这样大家就都省事了!” 刘琅很高兴,立刻拿起考卷答了起来。 这是英语试题。 美国人考英语相当于中国人考语文,考察的就是考生在语法以及阅读理解上的能力,看似简单,实则还是非常难的,比如让一些没有受到过多少教育的黑人去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多半没有人能看得懂,斯坦福大学作为高等学府,很多知识对于普通人来说都是晦涩难懂,你的英语水平如果很差,根本就看不懂,即便你的能力高又如何? 不过对于刘琅,这种考试实在是多此一举,英文不是他的母语,但是他的英语水平应该比汉语还要强,因为英语跟汉语相比,难度相差的不是一点半点,而且刘琅的词汇量那是从十公分厚的英文词典里学到的,光是词汇量,恐怕不比那些语言学家差,刘琅上次到斯坦福大学时,特意让丁怀忠教授找了一些晦涩难懂的戏剧方面的论文来提升自己的阅读水平,现在他的阅读水平读这些专业论文都没有任何问题,更不必说这份考卷了。 “真是无聊!” 刘琅飞快地书写着答案,根本没有任何迟疑,这种难度在他眼里相当于大学生读初中生的作文,连思考都用不着。 二十分钟后刘琅就举起手来。 “答完了!” “又答完了?” 老师立刻围了过来,一名老师拿起卷子看了一眼。 “这个小孩子不得了呀!” 毫无疑问,这张卷子应该也是A+以上的成绩。 “接着下一科的考试吧!” 刘琅摊了摊手说道。 两科考试完成也只用了一个小时,而其他两位考生连第一科试卷一半试题还没有完成,他两个今天是很郁闷呀!碰到一个“怪胎”,无论对方成绩如何,那恐怖的交卷速度都让他们感到压力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