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以前克雷打的那几仗,基本就是不断放血的围歼战,所以这个定律失效了。 但如果是人数相当,要打击溃战的话,这条定律屡试不爽。 这就是这个时代军队的常态,毕竟是个人都怕死,见到自己身边战友断胳膊断腿,喉咙中喷出的血都溅到自己脸上了,如果说一点不害怕,那只能说明这人是个疯子。 “克雷大人,我们抓住了这个家伙,应该是个贵族,想夺我们的马跑,但被挡住了,士兵们有人听到这人被叫做罗伊斯爵士。” 两个五大三粗的河间地士兵,把一个棕色头发的年轻人扔到了战马踩出来的泥坑里。 战败的贵族自动降一级,这以前是个爵士,那么就别指望河间地士兵会以礼相待了。 “卑劣的河间地人,对我的军队发起偷袭,这一点不荣誉,解开我的手,让我和你来一场决斗!” 年轻的谷地贵族叫嚣着,嘴里话让克雷恍若隔世。 无他,这么愚蠢的发言,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了。 克雷抽出了马鞭,声音平静地问道: “他们叫你罗伊斯爵士,那么,你是约恩·罗伊斯的儿子吗?” “你休想知道!你……” 鞭子撕裂空气,发出一阵爆鸣,然后,狠狠地抽在了罗伊斯爵士那难以置信的俏脸上。 顿时,一道嫣红色血痕出现。 克雷其实留了力气,要不然,以他的手劲,这一鞭子下去,能让这个小爵士终身毁容。 令克雷意外的是,这小爵士还算硬气,被打了一鞭子,除了捂着脸,嘶嘶地抽着冷气,倒是没发出什么令人鄙夷的惨叫声。 比之前那个罗伊斯·寇瓦特强多了。 克雷等了一会儿,声线毫无波澜,继续问道: “告诉我你的名字,我的耐心有限,谷地人。” “是死在这里,还是活着,你自己选择,但记住,没有第二次了。” (本章完) 第(3/3)页